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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详情

关于开展煤矿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分类:
安全管理
作者:
来源:
2014/03/21 14:38
【摘要】:

  集团所属各单位: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介休市煤炭工业局介煤安发〔2014〕85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煤矿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集团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积极防范煤矿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二、组织领导

  集团成立春季安全大检查领导组,对各子公司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协调指导,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研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的措施,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督查。

  组  长:李春祥

  副组长:李存清 薛玉林 庞贵智 苏文彪

  成  员:安监部 生产技术部 地测防治水部

  通防部:机电部  调度室

  办公室设在安监部,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文件拟定、资料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检查时间、方法和步骤

  2月21日至5月31日,集团及各子公司自查整改阶段,集团各部室和各子公司对照省、市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并对隐患问题进行“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合管理。

  四、检查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省煤炭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记录》、《职工大会记录》《班前会记录》板报、标语等,并对现场员工进行抽查考问)。

  2、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3、省煤炭厅晋煤安发〔2014〕1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市煤炭局市煤安发〔2014〕11号文件《关于印发晋中市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煤矿安全双七条”(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

  4、煤矿复工复产情况,重点检查复工复产是否严格履行程序,各类安全检查及会诊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在复产前是否全部得到整改与落实。

  5、以瓦斯、水患、火灾防治为重点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治理工作情况,以及水患、瓦斯专项会诊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6、按照国家能源局国能煤炭〔2013〕477号和国能煤炭〔2014〕12号的文件安排,开展煤矿瓦斯防治和基本建设煤矿安全专项检查情况,以及晋煤办发〔2013〕1401号文件要求的建设矿井停工停建整顿及复工情况。

  7、各驻矿安监站和各子公司专职安检员运行情况、安全风险预控构建、“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开展情况、职工挂牌上岗情况及现场管理规范情况。

  五、查改重点

  1、通风管理及瓦斯防治。通风系统不合理的;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或微风作业的;安全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2、矿井防治水。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未确定的;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全不清的;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不明的;未按规定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或未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的;未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的;“先探后掘、先探后采”措施未落实的;未查清地质构造及其导水性,盲目进行采掘活动的。

  3、煤矿提升运输。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的提升运输人员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带病运转或超期服役的;主要提升运输设备未按规定制定检修计划或未按计划检修的。

  4、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5、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上岗的;职工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

  6、复工复产验收存在不履行规定程序或擅自降低标准的。

  7、矿井各种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

  8、建设矿井方面:未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施工单位违规违法建设的;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揽施工任务或违法转包的;建设、施工单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多头多面建设的;建设、施工作业人员不达标的;“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不可靠的;未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或防治水措施不到位的;防灭火方案措施不落实的;应急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联合试运转的。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煤业公司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春季安全大检查领导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从严从细开展好自查自改工作。

  2、信息报送。本次大检查实行信息月报。各子公司要在月28日前向集团及介休市煤炭工业局报送检查汇总情况,集团安监部统计汇总后上报介休市煤炭工业局。

  集团及各子公司春季安全大检查领导组在5月底前将总结报送介休市煤炭工业局安监股。

  联系人:李存清  电话:13383444788

      薛玉林  电话:18634846588

      传  真:0354—7334656

      邮  箱:qazsx789456123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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