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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详情

关于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类:
安全管理
作者:
来源:
2015/05/29 14:45
【摘要】:

介鑫煤字〔2015〕34号

签发人:李春祥

关于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子公司:

为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透水事故教训,按照省政府“4.27”、晋中市政府“4.29”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鑫峪沟煤业集团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予以下发,望遵照执行。

附:鑫峪沟煤业集团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鑫峪沟煤业集团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透水事故教训,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检查目的

以防控重大危险源为重点,以水害治理为切入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风险点,并针对性制定防控方案。特别是要求各子公司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落实各项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积极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李春祥

副组长:张子滢  刘  佳  杨  刚  徐随军  刘泽军

薛玉林  李存清  庞贵智  苏文彪  职凤德 

成  员:由集团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设在安监部,主任由朱士军担任。主要负责安全大检查资料收集上报、汇总梳理等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7272221  15935667695

三、检查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时间:从5月18日开始到6月底结束。

(二)检查方法:采取日常巡查与突查相结合,每天一个子公司自查和联合检查结合,排查隐患与监督落实整改隐患相结合,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实效。

(三)检查步骤:各子公司先安排自查自纠,集团从5月18日组织开始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要实现全体干部、职工的“全覆盖”宣传、学习,认真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髓和实质,要认真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

1、“双七条”的贯彻落实情况。

2、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带班领导的责任落实情况,对管理人员考核机制建立执行情况,及负责人对井下作业点及隐患的掌握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3、节后复工复产专项摸底排查中发现问题及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安全投入保障情况,集团派驻机构和子公司专职安检员运行情况,安全风险预控构建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开展情况,职工挂牌上岗情况及现场管理规范情况等。

5、对晋中市煤炭局“百矿系统除百患现场管理千条计”活动的安排执行情况等。

6、大检查的自查自纠情况和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矿井水害防治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不全不清,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不明,未按规定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或未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未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先探后掘、先探后采”措施未落实,未查清地质构造及其导水性盲目进行采掘活动,《作业规程》内容没有显示过断层、陷落柱的措施,沿断层掘进未能设计隔水煤柱,现场不能真正做到采掘探水全覆盖,尤其针对采空区先探水,缺少具体设计,缺放水量记录,缺少对探放水后是否已经无水,可以掘进的结论性意见以及未按照探放水工作流程(介煤安发[2014]7号)进行探放水作业的等,还要坚持“雨季三防”安排部署情况。

(三)一通三防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通风系统不合理,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和微风作业,掘进面无测风板,甚至存在局扇时停时开现象,掘进未形成独立系统就开始掘进,串联通风无措施,或有措施现场不执行,矿井瓦斯超限作业(指1个月内发生2次超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防尘工作不到位,回采工作面不注水,支架、割煤机喷雾装置不起作用等。

(四)提升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提升运输设备,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带病运转或超期服役,主要提升运输设备未按计划检修或未检测检验合格,存在行车行人现象,挡车栏为简易手动式,且存在常开现象,在巷道中操作挡车栏,综采面搬家运输措施不到位等。

(五)顶板支护管理方面:对《作业规程中》缺少锚固长度、打到什么层位、锚杆及锚索长度计算等技术参数,掘进特殊地段,如遇构造、破碎带、十字口、丁字口不及时增加被动支护等手段加强支护,缺少锚杆、锚索拉力测试记录,巷道成型差,锚杆托盘不接顶,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以及回采工作面支护(架)管理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六)民爆物品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介煤安发[2014]96号文件要求的井下民爆物品使用管理流程的执行到位情况,以及根据介煤安发[2015]77号文转发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和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的通知》。

(七)劳动用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介煤发[2015]13号文件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用工、以包代管、转包、分包等现象,工资发放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执行,是否存在提供虚假工资表、谎报工资发放情况等弄虚作假行为,是否存在恶意欠薪现象,是否存在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现象。

(八)应急救援方面:重点检查应急救援管理机构、专职人员和兼职救护队配备情况,装备是否齐全,管理机构发生变化后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及时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备案,是否按照应急预案标准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是否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值班室悬挂事故报告程序、流程图和避灾路线图,是否上报了2015年应急演练计划及应急演练的准备情况,避灾路线牌板是否齐全,压风、供水施救系统及紧急避险系统设施是否完善,并能正常使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子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二)明确任务目标。大检查要和目前开展的防治水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按照《晋中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市煤明电[2015]18号)要求和部署,把防治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

(三)做好协调配合。互通有无,及时沟通,把发现的隐患严格监督整改到位。

(四)严格执行标准。本次安全大检查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对大检查期间存在重大隐患仍组织生产建设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一律按上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罚款和问责。

(五)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全力做好“五一”期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车辆及装备保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遇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Production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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